办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
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列席案件研究
近日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在分管副检察长的主持下会同自侦部门,对近期我院公诉部门审查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研究,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张忠文全程参与监督。
新《刑事诉讼法》对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不断强化案件质量,提升执法公信力,我院积极转变观念,主动在职务犯罪案审查起诉环节引入人民监督员,至此我院实现职务犯罪案件,从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到在审查起诉环节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以及案件的研究人民监督员全程同步监督。人民监督员对职务犯罪案件办案监督,是我院坚持使案件办理运行在阳光下,全面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不断规范司法行为的体现,有效拓宽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渠道,增强了检察办案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
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强对人民监督员参与执法办案途径的探索,变事后监督为事中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以有效监督促进规范执法。“首次参与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并实施全程监督感觉自己责任重大,同时也感觉到检察机关在不断推进检务公开以及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所付出的努力,作为人民监督员我们一定履职尽责,竭尽全力同检察机关一起努力为建设阳光公正的司法环境而努力”人民监督员张忠文说。(公诉科 白永东) |